管治及教职员事务委员会

管理和教员事务委员会(GFA)负责监督学院的教员管理.

它确定了教员会议的议程, 给教职员工带来了政策问题, 并就教职员工直接关心的问题向校长和院长提出建议, 包括但不限于:赔偿, 工作负载, 知识产权, 知识自由, 休假, 投票资格, 家庭休假, 合作伙伴住宿, 对教学和专业活动的评价, 预算和财务优先事项, 等.

GFA还监督学院委员会的选举和任命, 努力确保委员会工作量的公平分配. 它建立了工作组, 根据需要, 并作为一个信息交换所,向委员会通报教职员工提出的问题. GFA的成员在董事会会议上代表教员, 出席受托人执行委员会会议, 及校董会招生委员会的会议, 并酌情向GFA和全体教员汇报.